<ArtWebSiteOpenDataModel><subject>本所簡介</subject><detailContent>&lt;div class="ed_model01 clearfix">&#xd;
&lt;div class="ed_txt">　　煙火傳遞、飛鴿傳書，自古以來人類就懂得利用各種符號傳遞訊息，隨著科學文明的進步，電報、電話、傳真、電傳視訊等陸續發展，通訊儼然已成為人類生存的基本要素。從居家生活、商業往來、軍事行動乃至社會治安的維護，通訊主宰了現代資訊的往來，也提供了生活安全的保障。&lt;br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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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之前身為「警察電訊管理所」，係於民國（以下同）35年1月1日由當時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接收日據時代臺灣總督府警察局通訊課而設立，掌理警察通訊事項。36年5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為臺灣省政府。47年配合臺灣省警務處訂定「臺灣省各級警察機關暨警力調整方案」，機關全銜修正為「臺灣省警務處警察電訊所」。74年5月配合警務處更名為「臺灣省政府警務處」，本所更名為「臺灣省政府警務處警察電訊所」。嗣於86年1月配合警務處更名為「臺灣省政府警政廳」，於當年8月奉准修正組織規程，更名為「臺灣省政府警政廳警察電訊所」。為因應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本所自88年7月1日改隸內政部警政署，更名為「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電訊所」。嗣配合精省第二階段作業，本所組織條例於90年10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奉總統90年11月21日華總一義字第9000224600號令公布，並經行政院90年12月24日臺九十內字第074686號令核定，自90年12月16日施行。為配合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本所組織規程經行政院102年12月24日院授研綜字第1022261147號函核定，更名為「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並自103年1月1日起施行。&lt;br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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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的任務是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為了達成這些使命，除了要靠精良的訓練，優越的配備和熱忱的奉獻之外，靈活通暢的通訊網路，則是警務人員掌握機先，維護社會治安的重要關鍵。近年來，通訊科技的推陳出新、網路通訊的發展迅速及數位匯流的思潮影響，警察通訊更面臨空前挑戰，本所值此重大時機，正多方面吸取通訊新知，積極研究規劃，無論固定通訊與機動通訊系統，務求達到靈活有效，迅速安全、滿意的服務目標，以期再創警察通訊巔峰。&lt;/div>&#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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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div class="ed_title01">▶警察的神經系統，「警察通訊所組織與任務」&lt;/div>&#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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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div class="ed_txt">　　本所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負責規劃建構警用有線、無線電設施，管理相關通訊業務，並為警政署通訊特業幕僚。現行組織編制設所長、副所長各1人，下設秘書1人、技正8人，基於業務執行之需要分設7科、3室、各地區6個分所及16個通訊臺，共計有法定員額525人。&lt;br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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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組織編制目前除所本部外，在全臺各地分別設置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花蓮等6個分所及萬盛、基隆、臺北、桃園、苗栗、南投、鳳鳴、彰化、雲林、嘉義、中寮、屏東、宜蘭、舞鶴、臺東、澎湖等16個通訊臺。形成一個綿密而靈活的通訊網，如同人體的神經系統，遍佈全身上下。透過這個通訊系統，支援警察勤務，展現警察通訊無遠弗界的功能。&lt;/div>&#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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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div class="ed_title01">▶天涯若比鄰，「固定通訊與機動通訊」&lt;/div>&#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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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div class="ed_txt">　　警用固定通訊系統是以環島數位微波通信系統為骨幹，再配合本所自架電纜線及交換設備，形成警察固定通訊網路，以提供警察執行勤務時所需之語音電話、數據電路及傳真為主要目的，並以專線連結各相關情治單位，構成一個完整的治安通訊網，因此線路必需遍及全國各地，無論高山竣嶺，海濱懸崖或者是各大都會，只要有警察單位的地方，就有警用線路和通訊設備，其涵蓋面及品質決不亞於民間電訊網路業者。&lt;br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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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行警用無線電系統為86年「警平計畫」及91年「機動無線電汰換案」所建置，安裝在各警察局、分局、分駐（派出）所、巡邏車上，並配發於外勤員警人手一部，使得警察執行勤務如虎添翼。本系統並與各縣市警察局勤務中心110報案系統相結合，當接到民眾報案需要服務時，在短短幾分鐘之內，警察就可以到達現場，達到為民服務分秒必爭的效果。&lt;/div>&#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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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div class="ed_title01">▶警察通訊日新又新，「未來警察通訊工作重點」&lt;/div>&#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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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div class="ed_txt">　　社會治安形勢日趨複雜，使得警察勤務日益繁重。警察通訊的品質改善提升，亦顯迫切。近年來本所對警察通訊在軟體與硬體方面做了許多的努力，並獲致各方的讚揚。儘管過去，我們對警察通訊的貢獻良多，但是我們不因此而得意自滿，在未來的工作上，我們將更積極朝下列方向而努力：&lt;br />&#xd;
&amp;nbsp;&lt;/div>&#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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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li class="ed_txt">&lt;strong>微波通訊IP&lt;/strong>&lt;strong>化：&lt;/strong>&lt;br />&#xd;
	　　本所負責規劃維護之警用微波通訊系統承載警察機關各項重要通訊服務，例如全國警察機關語音通訊、警察廣播電臺全國及地方治安交通網、民防中央遙控警報系統及110勤務E化系統等資通訊服務。&lt;/li>&#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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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div class="ed_txt" style="margin-left: 80px;">　　為符合未來通訊需求及各式資通訊服務所需之傳輸頻寬增加，本所於111年至114年期間辦理「警用微波通訊系統建置案」，將微波設備更新及提升微波系統傳輸容量，並建立IP/MPLS封包交換網路，該建置案已於114年5月完竣，可完整滿足目前警政服務傳輸需求及未來新增之各式資通訊服務。&lt;/div>&#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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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li class="ed_txt">&lt;strong>有線通訊數位化&lt;/strong>&lt;strong>：&lt;/strong>&lt;br />&#xd;
	　　本所有線通訊早期以人力佈設通訊線路，並以人工轉接話務。70~90年代逐漸汰換為數位式交換機系統，迄今本所持續規劃汰換舊有交換機，並戮力於提升線路維護效率及品質，以強化警用通訊強韌性、資通安全性及用戶便利性為目標不斷推進。&lt;/li>&#xd;
	&lt;li class="ed_txt">&lt;strong>機動通訊多功化：&lt;/strong>&lt;br />&#xd;
	　　隨著時代的演進，現代警察勤務對於警力快速調度的需求與日俱增，為滿足上述需求，警用無線電系統數位化和集群化儼然成為國際趨勢。為因應時代變革，本所持續汰換警用之類比無線電，以提升警察通訊效能。&lt;/li>&#xd;
	&lt;li class="ed_txt">&lt;strong>人力管理活性化：&lt;/strong>&lt;br />&#xd;
	　　以建立管理制度、改變舊習做法、塑造電訊文化、營造組織績效及加強溝通行銷等五大工作概念，凝聚共識，建立專業，提升服務，營造良好績效，並積極推動輪調制度，增加人員職務歷練，運用人力重新配置等策略妥善管理人力，形成有效可行之彈性用人機制。&lt;/li>&#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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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div class="ed_title01">▶熱忱、創新、積極、合作，「期許與展望」&lt;/div>&#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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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div class="ed_txt">　　提升國家總體治安維護力，係提升國家競爭力重要的一環，而警政現代化、科學化，是提升國家總體治安維護力根本之道。警察通訊，為警察機關執行各項任務之指揮聯繫傳導中樞，本所對於警政治安所需各項通訊系統，將秉持「服務熱忱、研究創新、積極認真、團隊合作」之精神，不斷檢討改進，主動創新開發，積極為警察通訊作前瞻性、整體性之努力，以「穩定成長」為目標，以期圓滿達成警訊支援警察勤務之任務，讓警察通訊更暢通，社會治安更美好。&lt;/div>&#xd;
&lt;/div></detailContent><pubUnitName>警察通訊所</pubUnitName><updateDate>114-07-08</updateDate></ArtWebSiteOpenDataModel>